研究生培养

PROGRAM NAME

  1. 首页
  2. 研究生培养
  3. 教学活动
  4. 正文
点击显示栏目

教学活动

欢迎报考西北政法大学2024年法学方向四博士研究生

  • 来源:国际法学院
  • 发布者:国际法学院01
  • 浏览量:


 

我校实施教育“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招收和培养博士研究生,有意报考我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者,请认真阅“项目概况”,了解博士项目相关信息。现将有关博士研究生招生事项公告如下。

 

一、方向四招生专业方向、导师和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及名称

方向名称

研究方向

导师

030100

法学

方向四:西北地区对外开放法律问题研究

1.国际运输与物流经济法律问题研究

   黄惠康

刘亚军  潘俊武

   段祺华

王泽林  张超汉

2.“一带一路”贸易、投资、金融、能源合作法律问题研究

 

二、考生须符合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考生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249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后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202491日),且已在法学或相近研究领域的CSSCI核心期刊独立发表2篇以上的学术论文,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取得硕士学位(须在报名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三)有两名以上(含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不含我校博士生导师)。

(四)健康状况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五)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央军事委员会政治工作部有关规定办理。

 

三、报名程序和方法

(一)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125日至2024310日。逾期不再补报,并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二)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按照网报流程注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规定的电子材料。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缴纳报名费150/人,报名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直接缴纳,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网报时间截止前未成功交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信息无效。

 

四、国际法学科专业简介

国际法学专业以国际法、涉外法和比较法为研究对象,培养卓越涉外法律人才。卓越涉外法律人才要求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政治立场,法治信仰坚定、法律职业伦理和职业道德优秀,法学专业基础扎实、通晓国际规则,法律实践能力与外语应用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开阔的国际化视野,适应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和国家对外开放的需要,能够参与我国涉外法律实务、维护国家利益。

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科研究力量雄厚。在国际航空法、国际海洋法、国际物流法、国际投资法、国际贸易法、国际能源法、国际数字贸易法等领域形成鲜明的研究特色和优势研究方向,特别是国际航空法理论研究水平和学术影响居于国内领先,“一带一路”国际法问题研究在国内具有重要影响。与加拿大麦吉尔大学、荷兰莱顿大学、英国格拉斯哥大学等国外高水平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有稳定的学术合作。国际法学科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学科,同时拥有教学机构国际法学院以及四个高级别实体智库研究机构:中央依法治国办、中宣部、外交部、商务部、教育部和司法部联合批准设立的国家级涉外法治研究培育基地——涉外法治研究中心,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国家级法律查明与研究基地——中国-中亚法律查明与研究中心,并拥有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国际法研究中心,陕西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航空法治现代化协同创新中心,同时有中国法学会与西北政法大学共建的丝绸之路区域合作与发展法律研究院。

国际法专业有一支职称学历层次高、年龄结构合理、学术研究能力强的高水平导师队伍。现有8名博士生导师2名校外导师)26名硕士生导师,其中教授10人,取得博士学位的23人,占比88%,多数导师具有海外留学或访学经历。导师中有全国性学术团体副会长1人,常务理事3,陕西省“先进工作者(劳模)”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人,陕西省“青年法学家(优秀法律工作者)”4人,陕西省青年千人计划学者1人,2位教授担任中国贸促会国际经贸摩擦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1位教授被外交部聘为南海法律斗争小组核心成员。国际法专业还聘请了一大批国内外著名学者担任兼职教授,参与研究生指导。例如,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黄进教授,中国前驻马来西亚大使、国际法委员会委员黄惠康教授,亚太航空法协会主席程家瑞教授,大连海事大学原校长司玉琢教授,长江学者、武汉大学肖永平教授,英国王室荣誉法律顾问菲利普伍德教授,国际法研究院院长Rein Müllerson教授,加拿大麦吉尔大学航空与空间法研究所所长Dempsey教授等。

 

五、国际法学科博士生导师简介

 

王瀚: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陕西省“三秦学者”特聘教授,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科带头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博士点方向四负责人,国家智库基地西北政法大学涉外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首席专家,陕西省黄大年式教师团队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教师团队首席专家,丝绸之路区域合作与发展法律研究院院长、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贸易摩擦法律顾问委员会副主任兼国际合规工作组召集人,新加坡律政部China Ready法律合作项目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理事,陕西省法学会国际法研究会会长,西安市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会长。研究领域:比较国际私法、国际商事仲裁法、国际投资法、国际航空私法。代表作:《国际航空运输责任体制法律问题研究》(专著)、《论国际商事仲裁之非当地化理论》(论文)、《国际私法之程序法比较研究》(专著)等。

 

刘亚军:教授,博士生导师,经济学博士,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中国—中亚法律查明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国家智库基地西北政法大学涉外法治研究中心首席专家、丝绸之路区域合作与发展法律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兼任第六届陕西省政府法律顾问组成员,西安市政府法律顾问、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国际商事争端解决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私法学会理事,中国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常务理事,陕西省国际法协会秘书长,西安市国际经济法学会副会长,并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西安仲裁委员会等多个仲裁机构长期担任仲裁员。研究领域:国际服务贸易救济、反倾销法、国际商事仲裁。代表作:《国际技术转让中的限制性商业惯例及其法律管制》(论文)、《进口国反倾销措施的成本分析》(英文论文)。

 

潘俊武: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院长,兼任外交部国际法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家智库基地西北政法大学涉外法治研究中心首席专家、第七届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国际争端解决法律问题研究所所长,西安市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秘书长,国家社科基金课题主持人。兼任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中国太平洋学会理事。主要研究领域:国际法基本理论、国际争端解决法、海洋法。代表作:《和平解决领土与边界争端新模式探索》(英文专著)、《解析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及其发展前景》(论文)。

 

吕江: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哲学博士后,博士生导师。国家级涉外法治研究培育基地西北政法大学涉外法治中心“一带一路”国际经营合规与营商环境治理法律研究首席专家,西北政法大学丝绸之路区域合作与发展法律研究院副院长。陕西省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陕西省能源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陕西高校首个法学学科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成员,陕西省国际法学科“三秦学者”团队学术骨干,陕西省高校青年创新团队成员,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研究中心研究员,西北政法大学“长安青年学者”,“一带一路”国际法重大问题研究团队首席专家。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环境资源审判技术专家库专家。曾多次赴国外访学交流和参加国际会议。主要从事国际法学、国际能源法、气候变化法、“一带一路”法治保障和涉外法治等法学研究。目前,已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两项,参与国家社科重大项目三项。在《法学评论》等学术期刊发表CSSCI以上学术论文三十多篇,出版学术专著五部,其中《能源革命与制度建构》一书获教育部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专著《英国新能源法律与政策研究》获山西省第八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

 

王泽林: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后,丝绸之路区域合作与发展法律研究院副院长、特聘研究员,海上丝绸之路法律与政策研究所所长,国际公法教研室主任,兼任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外交部重大委托项目、自然资源部、国家海洋局以及其他部门委托的项目二十余项。主要研究领域:国际公法,国际海洋法和极地法律制度。代表作《北极航道法律地位研究》(专著),《极地科考与海洋科学研究问题》(专著),《北极航道加拿大法规汇编》(译著),均由“国家出版基金项目”和“‘十二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项目”资助出版,其中《北极航道法律地位研究》获教育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法学类三等奖。多项研究成果被国家相关部委采纳,咨政报告获中央领导同志和省部级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曾于20132-8月赴外交部条法司借调工作,20169-20171月赴外交部边海司借调工作。

 

张超汉: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博士后,西北政法大学“长安学者”特聘岗教授,西北政法大学涉外法治研究中心(国家级涉外法治研究基地)副主任。陕西省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特聘专家,陕西高校青年创新团队带头人,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主持人,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学访问学者。主要研究领域:国际私法、航空航天法、国际民事诉讼法。代表作:《国际航空产品责任研究》(专著)、《空间法专论》(译著)、《航空产品责任案件国际管辖权的确定:美国实践及启示》(论文)。研究报告获中央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同志肯定批示。研究成果获教育部第八届高等学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青年奖(国家级)、第八届钱端升法学研究优秀成果提名奖、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等国家和省部级奖励。

注:校外导师简历略。

 

六、其他注意事项

有关报名、考试等详细要求,请在研究生院官方网站查阅,或者点文末阅读原文,在“西法大研招”公众号阅读《权威发布|西北政法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阅读原文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trr6ENFtDIvlmAFtnzPyS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