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泽林副教授的著作《北极航道法律地位研究》和吕江副教授的著作《能源革命与制度建构:以欧美新能源立法的制度性设计为视角》获得三等奖,张超汉副教授的著作《国际航空产品责任研究》获得青年成果奖。
(一)
此书是由国际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丝绸之路区域合作与发展法律研究院副院长,海上丝绸之路法律与政策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的王泽林老师所著。
《北极航道法律地位研究》分为六章,分别是北极航道的法律争端缘由、环北极国家北极航道的立法与实践、北极航道与国际海峡的关系、北极航道与历史性水域之间的关系、北极航道与直线基线和北极航道与海洋环境保护等,针对北极航道法律地位长期存在的争议,作者以国际法的基本理论为基础,通过比较分析、历史研究等方法对该争议问题进行研究,并得出结论认为北极航道属于国际法上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
l 王泽林,国际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丝绸之路区域合作与发展法律研究院副院长,海上丝绸之路法律与政策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王泽林副教授师从我国著名海洋法学者傅崐成教授,于2011年取得厦门大学法学博士学位,之后又在上海交通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并于2013年和2016年赴外交部条法司与边海司交流工作。王泽林副教授自2007年攻读博士期间开始研究国际海洋法,主要从事北极、南极以及海洋法其他领域的研究工作,特别是在极地的法律研究方面取得突出的成果,已经出版极地研究的专著两部《北极航道法律地位研究》和《极地科考与海洋科学研究问题》,译著一部《北极航道加拿大法规汇编》,都由“国家出版基金项目”和“‘十二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项目”资助出版,发表极地与海洋法相关的论文十余篇。王泽林副教授主持并完成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外交部重大委托项目、自然资源部、国家海洋局以及其他部门委托的项目十余项。因多年从事极地和海洋法的研究而受到重视,多次向国家相关部门提供咨询意见,多项研究成果获得外交部、国家海洋局等部委采纳,多次获得省部级领导批示,并参与我国政府首次发布的《中国的北极政策》白皮书的撰写工作,参与中国国际法学会组织的《南海仲裁案裁决之批判》一书的撰写工作,多次参与相关涉海立法的专家论证会并提出相关建议。
(二)
此书是由我校丝绸之路区域合作与发展法律研究院副院长、国际法学院副教授吕江所著。其主要从事国际能源法和气候变化法研究。
近年来,吕江副教授已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两项,完成教育部、中国法学会等多项省部级项目。在《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等CSSCI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多篇。出版个人专著三部,并获省哲学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等多项奖励。
《能源革命与制度建构:以欧美新能源立法的制度性设计为视角》鉴于欧美国家在新能源发展上有着较长的发展历史,以及一系列较为成功的新能源发展激励机制,主张通过借鉴欧美国家在新能源立法上的制度性设计,必将有助于中国新能源在未来的蓬勃发展,同时也裨益于吸收其在新能源发展上的能源变革理念,将中国能源革命与新能源发展相结合,开创具有中国特色的新能源法律制度体系。
l 吕江老师,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国际法,能源法,气候变化法。有《能源革命与制度建构:以欧美新能源立法的制度性设计为视角》,《气候变化与能源转型:一种法律的语境范式》,《英国新能源法律与政策研究》,《“一带一路”与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的法律与实践》,《湖北省应对气候变化办法(草案)专家建议稿与说明》等学术著作。
(三)
此书是由陕西省“三秦学者”创新团队学术骨干,陕西省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QR计划)青年学者,中国法学会青年人才,荷兰莱顿大学、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学访问学者张超汉老师所著。
国际航空产品责任是国际航空私法领域的一个热点和难点问题,该问题目前在中国尚处于初步研究阶段。本书紧紧把握当代国际航空产品责任理论研究和法律实践的*发展动态,通过法理阐释、比较和实证研究的方法,从实体和程序两个层面系统梳理和深入分析了国际条约和欧美立法及其实践有关航空产品责任的法律蕴含、法律关系、责任主体、归责原则、损害赔偿、免责事由、管辖权和法律适用等具体法律问题,从而提出中国航空器制造商应对航空产品责任风险的措施和完善中国航空产品责任法律体制的意见和构想。
本书拓展了国际航空法研究的新领域,对航空公司、航空消费者、航空器制造商等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l 张超汉教授是陕西省“三秦学者”创新团队学术骨干,陕西省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QR计划)青年学者,中国法学会青年人才,荷兰莱顿大学、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学访问学者。《中国航空法评论》执行主编、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中国国际私法学会理事、中国航空法学研究会理事、西安市航空航天产业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民航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在《现代法学》《法律科学》《中国国际法年刊》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出版专著2部、译著2部、参编教材3部。多篇论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法学文摘》《人大复印资料》转载。10篇咨政报告被中共中央办公厅等中央或国家机关采用。主持教育部、司法部、中国法学会、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重点课题等13项国家和省部级课题。荣获教育部博士生学术新人奖、陕西省第十三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中国国际法学优秀成果奖、首届陕西省法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第八届中国高等学校人文社科研究优秀成果青年奖等多项国家和省部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