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机构 | ||||||||
组长 |
刘亚军 |
联系方式 |
029-88182666 |
成员 |
潘俊武、孙尚鸿、 刘萍、周景安、张光 | |||
工作人员 |
何珊 |
联系方式 |
13572910953 | |||||
2.复试安排 | ||||||||
报到 |
具体时间见国际法学院网站通知 |
时间、地点 |
上午8:30雁塔校区研究生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 |||||
专业课笔试课程(150分) |
报到当日 |
时间、地点 |
上午8:30-11:30雁塔校区研究生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 |||||
英语听力、口语测试(30分) |
报到当日 |
时间、地点 |
上午11:30-12:00雁塔校区研究生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 |||||
专业面试(70分) |
报到当日 |
时间、地点 |
上午11:30-12:00雁塔校区研究生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 |||||
3..复试携带的材料 |
①准考证、②身份证、③毕业证及学历在线认证报告(应届生须提交学生证及学籍在线认证报告)、④大学期间学习成绩、⑤各种获奖证书、⑥公开发表的文章、⑦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 将①②③材料的复印件装订报到时交资格审查处,将①-⑦材料的复印件装订面试时交各面试组。未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 |||||||
4.录取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 (2)全面均衡、择优录取。 | ||||||||
7.监督复议机构及电话 |
029-88182665 |
邮箱 |
Fxsxjwb_2005@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