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16〕12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6年度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自我发展需要和较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
(二)已列入我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
(三)在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具有副高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四)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岁或专业技术职务可放宽到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申报材料
(一)《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一式三份。
(二)《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一份。
三、其他事项
(二)此次选派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时间紧迫,请各单位务必于2016年4月22日上午10:00前将推荐人选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nwuplszk@163.com。
(三)学校确定推荐人选须提前获得接受学校导师同意录取意见,且最终被接受学校录取后不得拒绝注册入学。
人事处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