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申报成果范围:
A.成果类型
(1)学术专著(不包括教材、工具书、译著、普及读物、古籍整理作品、论文集和个人文集);
(2)学术论文(不包括译文);
(3)研究咨询报告(被省、部级以上党政部门采用)。
B.时间范围
2004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在国内外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学术专著或论文(以版权页为准),研究咨询报告不受此时间下限限制。
C.申报成果的要求
(1)多卷本学术专著以最后一卷出齐的时间为准,须整体申报。
(2)丛书不能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专著单独申报。
(3)以同一标题发表于同一刊物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但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单篇论文申报。
(4)研究咨询报告,须提交省部级以上党政机关(含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各部委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的采纳证明,或者省部级以上级别领导批示的复印件。
D.下列成果不予受理:
(1)著作权存在争议;
(2)违反学术规范;
(3)成果作者非第一署名人;
(4)已经申报过前五届钱端升奖的研究成果;
(5)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励委员会成员的成果。
2、申报材料要求:(1)、《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请评审书》1份(A4纸打印,加盖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或办公室公章)、《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报一览表》(个人填写,科研处汇总)。
(2)、《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请评审书》、《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报一览表》(Word版),请用电子邮件发送至:kyc2502@163.com。
(3)、专著3册(套),每册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4)、论文3份(其中必须提供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全文、版权页)。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5)、研究咨询报告3份(套),同时报送采纳证明复印件。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6)、申报成果无论获奖与否,不再退还。
3、申报时间要求:申报人请在2016年5月20日之前将所有申报材料准备齐全并报送至科研处学术交流与成果管理科。
4、联系人:张廷发 联系电话:029-88182502
电子信箱:kyc2502@163.com
附件:1、 /第六届钱端升法学优秀成果奖申报书.doc
科研处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