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接中国法学会通知,2014年开展第二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活动已正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相关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
1.凡在2013年8月1日到2014年7月31日期间正式出版、公开发表的专著或论文(有一定的字数要求),作者或第一作者于1974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均可参评。详细情况请参阅《“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和奖励办法》。
2.本届评奖办公室设在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
3.“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以中国法学会的名义予以表彰。
4.颁奖仪式在第九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开幕式上举行。
5.表格填写中请注意:我校本次申报采取由陕西省法学会统一推荐的方式,申报人可以在表三对本项成果的理论创新点、社会反响及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做简要阐述,便于推荐单位参考签署推荐意见。表四的内容不再填写。
6.申报时间截止2014年7月15日。请申报人将纸质成果一式5份(复印件),一份成果原件,第二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申报表5份,在截止日前报送科研处学术交流与成果管理科。同时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信箱。
联系人:张廷发
联系电话:029—88182502,13891971809;
电子邮箱:kyc2502@163.com
附件:1./UploadFiles/《“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和奖励办法》.doc
2. /UploadFiles/第二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申报表.doc
科研处
201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