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接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基金理事会、奖励委员会办公室通知,第五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已正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
一、奖励等级和数额
一等奖3项,每项奖金人民币8万元;二等奖15项,每项奖金人民币2万元;三等奖 30项,每项奖金人民币1万元;提名奖20项。
二、申报范围
(一)申报者范围
凡普通高校教师,法学研究机构研究人员,国家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及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的法律工作者均可申报。每人限报1项。合作研究成果须由第一署名人申报。
(二)申报成果范围
1. 成果类型
(1)学术专著(不包括教材、工具书、译著、普及读物、古籍整理作品、论文集和个人文集);
(2)学术论文(不包括译文);
(3)研究咨询报告(被省、部级以上党政部门采用);
2. 时间范围
2002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在国内外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学术专著或论文(以版权页为准),研究咨询报告不受此时间下限限制。
3.申报成果的要求
(1)多卷本学术专著以最后一卷出齐的时间为准,须整体申报。
(2)丛书不能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专著单独申报。
(3)以同一标题发表于同一刊物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但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单篇论文申报。
(4)研究咨询报告,须提交实际应用部门(省部级以上党政机关,含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采纳证明,或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批示复印件。
4.下列成果不予受理:
(1)著作权存在争议;
(2)违反学术规范;
(3)成果作者非第一署名人;
(4)已经申报过前四届钱端升法学奖的研究成果;
(5)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励委员会成员的成果。
三、申报材料
1. 《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请评审书》1份(A4纸打印,加盖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或办公室公章)、《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报一览表》1份。
2. 专著3本(套),每册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3. 论文3份(其中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全文、版权页)。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4. 研究咨询报告3份(套),同时报送采纳证明复印件。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5.申报成果无论获奖与否,不再退还。
四、我校对本次申报工作的安排
本次申报,我校采取科研处统一收取报奖材料的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1、报奖材料:(1)《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请评审书》(附件一)一式一份,申报书中除表四、表五,其他内容请根据通知要求和申报成果实际情况填写完整。
(2)《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报一览表》(附件二)一式一份,本表科研处汇总后提交,只需提供电子版。
(3)专著3本(套),每册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4)论文3份(其中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全文、版权页)。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5)研究咨询报告3份(套),同时报送采纳证明复印件。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2、申报截止日期: 2014年5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3、申报方式:书面材料直接报送至科研处学术交流与成果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信箱。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廷发
联系电话:029-88182502,13891971809
电子信箱:kyc2502@163.com
附件1:/钱端升奖申报书.doc
附件2:/钱端升奖一览表.xls
科研处
201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