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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申报“十二•五”第二批重点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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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做好“十二·五”第二批重点课程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1.申报范围(以2013级适用的本科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

    (1)各专业未立项建设的专业必修课程。

    (2)各专业专业选修课中的学科平台课程、实验实训课程、双语课程以及学科交叉融合课程。

    (3)教学效果明显选修比例高的通识选修课程。

    2.申报条件

    (1)课程负责人应实际承担申报课程的本科教学任务。

    (2)课程负责人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如果申报的课程所有任课教师没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可以由有一年以上本科教学经验的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担任课程负责人。

    (3)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作为课程负责人在同一批次只能申报一门课程。

    (4)凡已经立项建设课程但尚未结项的课程负责人,不得申报负责新的课程建设。

    3.立项数量

    第二批重点课程计划立项建设60门(暂定)课程。

    二、申报程序及经费安排

    (一)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申报时间:申请人于2013年11月15日前将《西北政法大学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交所在学院。

    2.学院初审时间:学院于11月16日-11月22日组织专家对申请立项的课程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将立项申请书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3.教务处复审及公布立项时间:教务处于2013年11月23日-12月20日组织专家对初审通过的立项申请进行复审,并将复审结果报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予以公布。

    4.建设时间: 第二批课程建设周期为2014年1月1日—2014年9月19日。

    5.结项验收时间:各学院于2014年9月20日-10月20日组织结项验收工作,初审合格的将相关材料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教务处于10月23日-11月30日组织专家复审,复审结果报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的办理结项手续。

    (二)经费安排

    1.课程建设经费立项时教务处与课程负责人根据建设内容明确建设经费,项目结项验收合格办理报销手续。

    2.学校按每门课1000元向所在学院拨付管理费,学校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结束后统一办理报销手续。

    三、建设内容及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一)课程负责人填写《西北政法大学课程建设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交所在学院,其中第四项“建设计划与经费预算”中的“起止时间”统一为“2014年1月——2014年9月”,各项建设内容的“计划完成时间”应明确到月份,“建设项目名称”、“主要工作内容”及“经费预算”等项目的相关内容按以下要求逐项填写。

课程建设经费原则上每门课3学分以下上限2万元、4学分及以上上限3万元。

    1.对各门课程建设内容的一般要求

    (1)课程说明:字数不少于1千字,每门课程500元。

    (2)教学大纲:3学分以下字数应控制在2-3万字,计2000元;4学分以上应控制在3-4万字,计3000元。

    (3)多媒体教学通用课件:每学时不少于4幅图片,每学分不少于68幅图片。3学分以下3000元,4学分以上4000元。

    (4)习题(附答案):3学分以下不少于200道,4学分以上不少于300道,分别计1500元、3000元。

    (5)实践环节指导计划:6学时以内、7-12学时以内实践环节指导计划分别计500元、1000元。

    (6)参考文献目录:一般应列出不少于30本参考文献目录,统一计300元。

    (7)经典论著简介:应编写出不少于10篇经典论著简介,每篇字数不少于500字,每门课程500元。

    (8)经典论著导读:不少于5篇,每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每门课程1500元。

    (9)典型案例分析:实践环节6学时以内的课程应提供不少于10个案例,实践环节6学时以上的课程应提供不少于20个案例,分别计500,1000元。

    (10)其他有特色的教学资料:费用另计。

    其中(1)-(9)各门课程必须建设完成,(10)可选择建设。

    2.对实验、实训类课程和案例评析课建设内容的要求

    (1)实验类课程:其理论教学部分按上述规定执行;实验部分按“西北政法大学实验教学指导用书编订计划”执行,不另行拨付该项建设经费。

    (2)法律诊所、模拟法庭等实训课程:应编写课程说明、大纲、实训教学指导方案及以在教学中使用过的案例为主的教学资料。其中课程说明不少于1千字,每门课程500元;大纲字数不少于1万字,每门课程1000元;实训教学指导方案不少于2千字,每门课程1000元;诊所课程不少于15个案例,模拟法庭课不少于10个案例,每门课程7000元。

    (3)案例评析课:应编写课程说明、大纲和教材之外的典型案例评析。其中课程说明不少于1千字,每门课程500元;大纲字数不少于1万字,每门课程1000元;每门课程不少于20个案例,每个案例不少于5千字,计6000元。

    3.打印费:以实际支出金额为准,每门课程不超过500元。

    4.课程网站建设费:各门课程的课程负责人及课程参与人都要建立自己的课程网站,并将课程建设所有成果全部上传到各自“西北政法大学网络教学综合平台”上的网站。课程网站建设费2500元。

    (二)请各学院《西北政法大学课程建设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进行认真初审择优推荐,初审合格的连同《西北政法大学课程建设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由教务秘书统一交到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联系人:王林钢,联系电话:88182273。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次课程立项工作,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确保本次申报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附件材料不再下发,请在教务处网站下载)

    1.西北政法大学课程建设立项申请书.doc   

    2.西北政法大学第二批重点课程建设推荐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1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