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省财政厅、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加快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的通知》(陕财办库〔2012〕30号)要求,我校已在10个部门试行了公务卡制度改革,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今年9月起我校将全面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职工申请办理公务卡的时间安排
6月6日起,财务处安排工作人员到各单位指导该部门教职工填写公务卡申请表,同时收集填写申请表的教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已办理的教职工不再重复办理。
6月15日起,财务处对各单位的公务卡申请表及身份证复印件进行汇总整理,并将相关资料提交公务卡主办银行,由银行安排发放公务卡。
9月1日起,全校正式使用公务卡进行管理。
二、公务卡的使用和管理
按照《陕西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陕财办库〔2007〕34号),以及《西北政法大学公务卡管理办法》(西法大校发〔2011〕48号)的规定,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后,我校在职教职工在公务消费时,具备使用公务卡条件的,必须使用公务卡支付;教职工日常借款及报销业务的款项,学校均将通过国库支付系统直接划入教职工本人的公务卡账户,不再通过其他形式支付,也不直接支付现金(详细使用规定见财务处网页)。
三、具体要求
建立公务卡制度是国家一项重要财政管理创新工作。实行公务卡制度既有利于提高支付透明度,预防腐败,也有利于提高学校财务管理水平。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本项工作,确保我校公务卡制度改革工作按照省财政厅等部门的要求顺利推进。
西北政法大学
2013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