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5-6日,由黑龙江省司法厅、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大学举办的首届涉外仲裁人才培养暨《仲裁法》修改研讨会在哈尔滨召开。本次研讨会以“国际仲裁法治人才创新协同培养”为主题,来自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23所高校,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上海仲裁委员会、武汉仲裁委员会等36家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的专家学者代表130余人参加了研讨会。我院院长助理、涉外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张超汉教授,涉外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陈胜律师应邀参会。
本次研讨会由“协同培养模式的守正与创新”“实践导向培养机制的进阶之路”“仲裁法律制度的变革与突破”三个单元组成。围绕深化落实协同育人模式、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培养机制、加强高端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储备、完善仲裁法律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等内容进行发言。张超汉教授主持了会议的第一单元“协同培养模式的守正与创新”,并对本单元研讨做了总结性发言。陈胜研究员在第三单元“仲裁法律制度的变革与突破”做主题发言,从首席仲裁员选任规则修改、现行法律规定与实践经验、各国仲裁员选任规定、各仲裁机构仲裁规则及对《仲裁法》(征求意见稿)第51条评价五个方面对仲裁员选任制度做了探讨,建议修订后的仲裁员选任制度与国际仲裁规则接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并在保障意思自治与仲裁公正基础上高效推动仲裁程序。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关于做好涉外仲裁人才培养的任务要求,加强涉外仲裁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司法部 教育部 科学技术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关于做好涉外仲裁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22〕16号)要求,我院承担了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力争培养一批法学功底扎实、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仲裁法律制度的高层次应用型涉外仲裁人才。为打造一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高素质专业化涉外仲裁人才队伍奠定基础,我院与西安市仲裁委员会联合开展人才培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