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涉外审判实务与理论有机融合,充分发挥国际商事法庭专家委员优势,加强国际法研究和运用,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于2023年10月11日举办2023年第三期“涉外审判讲坛”,邀请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我校国际法学科带头人、国家智库基地西北政法大学涉外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首席专家王瀚教授作“国际航空法的法律适用——以《蒙特利尔公约》的适用为视角”主题讲座。该讲座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全体干警、其他庭室法官、法律实习生及北京法院系统法官等50多人在线下,全国各高级人民法院、中院和基层法院涉外商事审判庭干警200余人在线上参加。会议由民四庭党支部副书记、党务廉政专员刘慧卓主持。
王瀚教授的授课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一是关于《蒙特利尔公约》的发展由来。随着国际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1929年《华沙公约》已经不能适应国际航空运输业发展的需求,对国际航空消费者的保护越来越受到重视,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应运而生。二是关于1929年《华沙公约》与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之间的关系。《蒙特利尔公约》的出现并不是《华沙公约》的终结,两者是一种“代替”关系,《蒙特利尔公约》是《华沙公约》的承继和发展。《蒙特利尔公约》中的专有名词定义、部分特定规则以及基本原则,均沿用了《华沙公约》规则,对于《华沙公约》的相关案例及解释仍适用于《蒙特利尔公约》。三是关于《蒙特利尔公约》的基本内容。王瀚教授结合公约核心条款,对公约确立的航空领域保护消费者权益原则、管辖权问题、空难事故赔偿标准、归责原则、先行付款、赔偿限额复审制度、商事仲裁纳入航空领域等问题进行了具体解读。四是关于《蒙特利尔公约》在国际航空运输争议处理中的适用问题。王瀚教授结合具体案例,详细分析了公约的适用范围、认定难点问题、赔偿规则及准据法适用等司法实践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为人民法院处理国际航空运输纠纷提供了有益借鉴和参考。
“涉外审判讲坛”是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今年着力建设的涉外审判法官与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交流学习的平台。该活动的举办有利于充分发挥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的职能作用,使涉外审判法官深入了解域外国际商事领域前沿法律资讯,提高涉外审判法官的国际视野,促进涉外商事海事审判队伍能力和水平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