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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绸之路区域合作与发展法律研究院2018年学术活动大事记(二)

  • 来源:国际法学院
  • 发布者:国际法学院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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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王泽林副教授参加第五届中加北极法律问题国际研讨会并做主题发言

2018520-21日,第五届中加北极法律问题国际研讨会在大连海事大学召开。本届会议由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中国海洋法学会共同主办。来自加拿大达尔豪西大学、阿尔伯塔大学、拉瓦尔大学、维多利亚大学、蒙特利尔大学、卡尔加里大学和来自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山东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大连海事大学等16家科研院所和高校的近50名中外学者、研究人员齐聚一堂,就中国和加拿大两国有关北极的政策、法律、环境、通航等问题及其合作与发展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和坦诚的交流。

本届会议共设三个议题,分别涉及“北极问题的最新发展”、“中加北极政策的比较研究”、“战略和政策合作”三个方面的内容。大连海事大学校长孙玉清教授,原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所长、现任国际海洋法法庭法官、中国海洋法学会会长高之国教授,加拿大达尔豪西大学法学院Chircop教授分别代表主办方和参会的专家学者在开幕式上致辞,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院长初北平教授主持了开幕式和相关议题的讨论。

我院王泽林副教授受邀参加本届国际研讨会,并在会上做题为“共建冰上丝绸之路与航行自由”(Co-Building Polar Silk Road and Freedom of Navigation)的英文报告。522日,王泽林副教授应初北平院长的邀请,与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青年教师座谈,分享科研经验与研究成果。

22.“亚洲—太平洋地区的合作与参与”国际法研讨会

2018524-25日,我院潘俊武教授、王泽林副教授和常虹博士参加了中国南海研究院、中国国际法学会和美国弗吉尼亚大学海洋法律与政策中心联合在北京举办的“亚洲-太平洋地区的合作与参与”主题的研讨会暨弗吉尼亚大学海洋法律与政策中心第42届海洋法年会。联合国副秘书长兼法律顾问米格尔•塞尔帕•苏亚雷斯通过视频对会议召开表示祝贺。国家海洋局局长王宏在会上发表主旨演讲,外交部条法司、边海司领导到会。来自联合国、国际海底管理局、国际海洋法法庭、亚非法协等国际组织和中国、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新加坡、菲律宾、印度尼西亚、澳大利亚、加拿大、奥地利、挪威等17个国家以及中国台湾地区的180余名学者和官员参加会议。

在为期2天的会议上,与会人士围绕亚太地区海洋合作、海洋环境保护、航行自由、海上搜救、航道与航运安全、渔业可持续发展以及国家管辖范围外生物多样性养护等当前海洋法和海洋治理领域热点议题进行深入交流和广泛探讨。会上,潘俊武教授依据美国军舰在南海的行为提出了有关航行自由原则的性质问题,质疑美国所提出的航行自由原则属于法律性质的主张。本次国际会议对中国学者把握海洋法上国际议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进一步促进了我校海洋法的教学与研究。

23.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中心陶正华教授应邀访问我校国际法研究中心

525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中心陶正华教授访问我校国际法研究中心,参观了我校国际法研究中心图书馆。我校副校长、国际法研究中心主任王瀚教授会见了陶正华教授,并详细汇报了我校国际法研究中心学科建设、学术交流和科研服务等方面情况。

24.亚非法协驻联合国永久观察员李世光博士应邀来我院讲学

528号上午,受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邀请,亚非法协驻联合国永久观察员、原联合国秘书处法律事务厅编纂司司长李世光博士在我校雁塔校区研究生综合楼三楼国际法研究中心学术报告厅做了题为《国际法的研究方法及其在联合国的适用》的学术讲座。

李世光博士提出,研究、适用国际法需要国家具有相应的实力,具有与之相适应、相匹配的经济基础和法律人才。随着中国的发展,当下对于国际法的研究显得极为重要。李博士特别指出,在国际争端的解决过程中,语言发挥着重要作用,尤其是对英语、法语的掌握程度,对于案件的解决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联合国系统内多边条约的缔结问题上,一个新的发展趋势是就某一法律问题或者热点议题,先由一些重要国家之间事先协商一致,然后再提交联合国讨论,最后在各国之间达成多边协议。在联合国的法律实践中,对于一些敏感问题,经常通过适当的程序方法来巧妙地解决实质问题,进而避免不必要的冲突。

在讲座后的提问阶段,师生们踊跃提问,问题涉及条约的实施和解释、网络空间法律地位、条约与国际习惯法的关系、禁止使用武力、中国与国际刑事法院、空中刑事管辖权、多边条约的退约机制以及国际法院强制管辖权等广泛内容。李世光博士一一解答了大家的问题,受到了师生的一致赞赏。

最后,王瀚副校长引用清末思想家郑观应"公法乃凭虚理。强者执其法以绳人,弱者必不免隐忍受屈也。是故有国者,惟有发愤自强,方可得公法之益;倘积弱不振,虽有公法何补哉?"的名言对本次讲座进行了精彩点评。讲座在师生们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

25.王瀚教授应邀为中国煤炭科工集团中、高层管理干部宣讲十九大报告

67日,我校副校长、省委宣传部十九大报告专家宣讲团成员王瀚教授应邀为中国煤炭科工集团近百位中、高层管理人员宣讲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王瀚教授以《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题进行了三个小时的报告,讲解内容包括新时代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基本目标和方略、新时代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核心内容和法治创新、全面决胜建成小康社会和现代化社会主义强国与法治国家建设的关系、一带一路建设和推动形成全面对外开放新格局面临的法治环境和法律对策四个方面。王瀚教授的报告深入浅出,内容丰富,受到听讲干部欢迎。

26.王瀚教授出席“一带一路”国际经贸规则创新高峰论坛

201869日,“一带一路实践中国际经贸规则创新高峰论坛”在上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召开,我校副校长、丝绸之路区域合作与发展法律研究院院长王瀚教授应特别邀请出席论坛。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科带头人张庆麟教授主持开幕式,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副校长陈洁、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陈晶莹、著名国际经济法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余劲松和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院长倪受彬教授先后致辞。复旦大学张乃根、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院长石静霞、厦门大学徐崇利等十余位国内知名国际法专家出席会议。我校王瀚教授在论坛第一阶段发表了题为“全面推进对外开放新格局与我国涉外法治建设的新使命”的主旨演讲,分别就涉外法治建设与对外开放的互动影响、新时代我国全面对外开放与涉外法治建设的现实需求和法治要素驱动、我国涉外法治建设面临的问题、我国核准海牙国际私法会议《2005年协议选择法院公约》涉及的法律问题等阐述了个人见解和意见。

27.吉尔吉斯国家法律大学参访我校丝绸之路区域合作与发展法律研究院

2018614日,吉尔吉斯国家法律大学校长巴克得别克等一行四人赴西北政法大学丝绸之路区域合作与发展法律研究院参观考察并洽谈合作事宜。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丝绸之路区域合作与发展法律研究院院长、博士生导师王瀚教授在丝绸之路区域合作与发展法律研究院亲切接见了吉尔吉斯国家法律大学校长等四人。陪同会见的还有国际法学院副院长潘俊武、丝绸之路区域合作与发展法律研究院副院长王泽林、吕江。

王瀚副校长,首先代表丝绸之路区域合作与发展法律研究院欢迎吉尔吉斯国家法律大学校长巴克得别克一行莅临研究院参观考察并洽谈合作事宜。接着,他着重介绍了丝绸之路区域合作与发展法律研究院在教学、科研、学生培养等方面的具体情。之后强调到,上合组织青岛峰会刚刚结束,中国与吉尔吉斯已签订了一系列司法合作和人文交流方面的协议,这些均为双方在上合组织框架下和“一带一路”倡议的紧密合作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和法律基础。

之后,吉尔吉斯国家法律大学巴克得别克校长致答谢词。他指出,吉尔吉斯国家法律大学成立于2003年,是一所年轻富有朝气的高等学府。今年9月将迎来其15年校庆,盛情邀请王瀚副校长参加其校庆。接着,他简要介绍了吉尔吉斯国家法律大学的情况。

在接下来的会谈中,双方详细探讨了在未来设立相关教学、科研机构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会谈结束后,在王瀚副校长陪同下,吉尔吉斯国家法律大学一行四人参观了丝绸之路区域合作与发展法律研究院信息资料中心、国际法研究中心、郑天锡和郑斌国际法、航空法图书馆、学术报告厅等相关研究场所。无疑,此次吉尔吉斯国家法律大学的来访,再次凸显了西北政法大学丝绸之路区域合作与发展法律研究院,在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加强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拓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人文、教育等领域国际合作中所具有的重要地位和贡献。

28.浙江工商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所长古祖雪教授就国际法作为治国之法的法律问题做专题讲座

2018615日,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西湖学者”特聘教授、浙江工商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所长古祖雪教授,在我校国际法学术报告厅作了题为“国际法作为治国之法的法律问题”的专题讲座。

在讲座开始之前,古祖雪教授感谢了王瀚副校长的盛情邀请,并回顾了历次在西北政法讲学的美好经历。在讲座中,古老师首先介绍此次讲座专题之背景,即全面依法治国应当包括的三个维度。接着,就国际法是否能作为治国之法涉及到的几个问题进行具体分析,从四个方面解读了国际法作为治国之法的理由,即国际法作为治国之法的国家同意,即只有国家同意的国际法才能作为治国之法;国际法作为治国之法的国内接受,应明确被接受为国内法的国际法效力及于国家本身,不及于国内国家机关及法人;国际法作为治国之法的补充立法,整体定义法才会出现补充立法的情况,并提出转化立法是国际法到国内法的跨界挪移,补充立法是国内法到国际法的拾遗补缺;最后谈到国际法作为治国之法的效力位阶问题,加入某国际条约前应进行合宪性、合法性审查。古祖雪教授以其深厚的法学功底、缜密的逻辑思维将“国际法作为治国之法的法律问题”专题讲解得明了透彻,令在场师生印象深刻。

王瀚教授总结并对古祖雪教授的观点表示认同,再次强调了国际法在当今全球治理过程中的重要地位。在提问与互动环节,在场师生踊跃参与,纷纷就我国补充立法的实践、国际法接受为国内法的性质、条约的位阶等问题向古祖雪教授提问,古祖雪教授对问题一一进行解答。在古祖雪教授深入浅出的讲解给了国际法师生很好的学术指导,具有深刻意义。最后讲座伴着大家热烈的掌声结束。

此次专题讲座,是我校本学期国际法名家论坛的第二场。国际法名家论坛是我校国际法研究中心、丝绸之路区域合作与发展法律研究院为繁荣国际法研究、加强丝绸之路经济带法治建设,服务于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研究而创设的学术论坛。自论坛开讲以来,已有数十名国内外国际法名家莅临该论坛,极大地拓展和丰富了我校在国际法研究方面的交流合作和学术研究。

29.浙江工商大学古祖雪教授作“学术函数解构——培育和发展高水平哲学社会科学论文的经验与分享”讲座

2018615日,浙江工商大学“西湖学者”特聘教授古祖雪在我校国际法学术报告厅作了“学术函数解构——培育和发展高水平哲学社会科学论文的经验与分享”的学术讲座。此次学术讲座由国际法学院潘俊武院长主持,参加人除丝绸之路区域合作与发展法律研究院和国际法学院的老师以外,还有《法律科学》编辑部主编韩松教授、编辑孙尚鸿教授,以及来自校内各个学院的老师和学生。

讲座伊始,古祖雪教授强调了撰写论文之前要有足够的国际法基础,提出了一种三角形的知识架构:原理,原著和思想史(制度史)。原理就是要搞懂范畴与范畴,概念与概念之间的关系;原著是要多读经典著作;而思想史则强调要对思想史,制度史有充足的了解,这三点做到以后,即可在脑中形成一个清晰的知识框架。此外,撰写论文要有较强的应用能力,即提出问题的能力、释题能力和抽象概括能力等。古教授在阐述撰写论文时强调,文字功夫要符合基本的语言要求,达到文字精炼,段落要短,句子也要短。再就是要有学术勇气和学术激情,不跟风,不媚俗,不功利,只有保持纯粹的内心,奋斗的激情,才能写出高水平的哲学社会科学论文。

讲座进入提问互动环节后,与会师生就自己撰写论文中遇到的问题以及论文的投稿与发表向古祖雪教授踊跃提问,古祖雪教授也就这些问题分享了自己的经验。在最后的总结中,潘俊武院长对古祖雪教授的精彩讲座表示了由衷的感谢,并鼓励在校师生在撰写论文方面多做交流,创造出更多的高水平国际法学论文成果。

30.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委员、外交部国际法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黄惠康博士为我校师生作“新时代中国特色的大国外交”专题讲座

621日上午,应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研究中心的邀请,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委员、外交部国际法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原外交部条法司司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前驻马来西亚特命全权大使)、我校客座教授、兼职博士生导师黄惠康博士在我校长安校区天平楼AJ14教室作了题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的大国外交”的专题讲座。

讲座由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王瀚教授主持。讲座中,黄惠康博士首先以最近发生的中美贸易战为切入点,深入解读了当前国际形势,指出当今世界正在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东升西降”是最核心的发展趋势。在此背景下,他分析了特朗普政府的政治和外交政策,指出中美大国博弈的不可避免性。接着,黄惠康博士从“东西南北”四个维度,以设问的方式,详细解析了南海仲裁案、中印洞朗对峙事件、朝鲜半岛局势及中美贸易战等四大外交实例。在梳理和透析这些外交实例背景和本质的基础上,他深入阐述了我国在外交、政治、法律及军事等方面所采取的妥善应对策略,并强调法律斗争在未来外交斗争中将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最后,黄惠康博士强调,大国必重外交,大国外交必重国际法。新时代的中国正逐步走向世界舞台的中央,我们要顺应时代潮流,推动建设新型大国关系,着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努力做好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这篇大文章。整场讲座中,黄惠康博士以其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外交实践经历,高屋建瓴,对当今国际形势进行了深入剖析,精准阐释了“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理念,令在场师生获益匪浅。

在互动环节,与会师生就中美关系、非法移民、“一带一路”建设中我国软实力的提升及国际法学教育等问题踊跃提问,黄惠康博士一一耐心解答。王瀚副校长在最后的总结中对黄惠康博士的精彩讲座表示由衷的感谢,并勉励同学们努力学好国际法,争取未来为国家的外交事业尽一份力量。

31.国际法学科召开2018年度学科建设工作会议

2018622日,我校国际法学科2018年度学科建设工作会议在国际法研究中心召开。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委员、外交部国际法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著名国际法学家黄惠康教授,国家高端智库、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博士生导师杨泽伟教授受邀出席指导。参加此次会议的还有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国际法学科带头人、“三秦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王瀚教授、国际法学院院长刘亚军教授、副院长潘俊武教授、张光教授,《法律科学》编辑孙尚鸿教授,以及国际法硕士生导师和新入职博士等30余人。

会议由国际法学院院长刘亚军教授主持,他首先向黄惠康教授和杨泽伟教授介绍了参加此次会议的各位老师及其研究领域和专长。接着,国际法学科带头人、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王瀚教授介绍国际法学科建设,他首先回顾了我校国际法学科的创设发展历程,之后他从国际法学科的人才培养、科研经费、课题申报、成果发表、奖励荣誉以及服务国家战略与外交工作需要等六个方面,阐述了我校国际法学科所取得的不菲成绩。最后,落脚到当前我校国际法学科所面临的不足和亟待改进的方面。

黄惠康教授在发言中,首先肯定了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科近年来所取得的一系列成绩。接着,他从自身从事外交工作和国际法的实践入手,对人才培养应从本科生抓起、学科点位建设的优势领域、培育领域和特色领域的重点发展,服务国家战略和外交的方向意识、以及软硬件建设方面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杨泽伟教授则从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建设的经验谈起,强调了近年来,武汉大学自中宣部批准为国家高端智库以来,以十三五规划为方向,在国家重大课题申报、国际法新领域的拓展等方面的经验。最后,他指出,要从国家战略角度出发,围绕国家外交实践需要,开展相应的国际法研究,努力开展国际法跨学科研究,并树立学术精品意识。

在聆听了两位专家的指导意见后,王瀚教授表达了衷心的感谢,并表示接下来我校国际法学科将会认真研究未来的发展建设,以期取得更好的成绩,并希望两位专家能一如既往地继续支持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科的发展。

32.国家高端智库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杨泽伟教授在我校就“改革开放四十年来的中国国际法学:特点、问题与趋势”进行专题讲座

2018624日,国家高端智库、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珞珈杰出学者、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杨泽伟来我校访问,进行了题为“改革开放四十年来的中国国际法学:特点、问题与趋势”的学术讲座。

杨泽伟教授的讲座围绕中国国际法法学40多年的发展历程、主要特点、反思与展望以及对中国国际法学理论与制度创新的呼唤四个部分展开。首先将中国法学的发展历程分为恢复、发展、有为三个阶段,具体阐述了各个阶段的主要特征。其次,他进一步讲述中国国际法学40年的主要特点,即重视推动中国法治的发展与进步、积极开拓国际法研究的新领域、更加注重服务于国家重大战略急需、以及学术精品意识在不断增强。接着,杨泽伟教授对中国国际法学40年进行了反思与展望,包括对中国国际法学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中国国际法学的发展趋势两方面。

他指出,中国国际法学的发展趋势体现为国际法理论为中国整体发展战略和外交实践提供理论支撑的作用将更加凸显、国际法的解释和适用问题将更加受重视、国际法研究的领域将进一步拓展、以及国际法与国内法的相互联系和相互影响更加密切,未来增强国际法发展的中国话语权将成为中国国际法学界关注的又一重要问题。在中国国际法学理论与制度创新方面,他指出,第一,要进一步加强中国国际法理论与制度创新。第二,中国国际法理论与制度创新涉及到海洋权益、气候变化、能源合作以及网络安全等新兴内容。第三,中国国际法理论与制度创新的实现路径。

无疑,杨泽伟教授在对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中国国际法发展历程的总结中,对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国际法研究中心以及丝绸之路区域合作与发展法律研究院所取得的成绩都有所体现,这充分表明了西北政法大学对我国国际法学发展与繁荣所做出的重要贡献。

33.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委员、外交部国际法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黄惠康博士为国际法学院师生作专题讲座

2018625日下午,应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点基地—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研究中心邀请,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委员、外交部国际法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原外交部条法司司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前驻马来西亚特命全权大使)、我校客座教授、兼职博士生导师黄惠康博士为国际法学院师生作了“一带一路建设与中国国际法学界的新使命”专题讲座。讲座由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国际法学科带头人王瀚教授主持,国际法学院60余位教师和博士生、硕士生参加了此次讲座。

黄惠康博士首先从我国外交大战略的顶层设计切入,详细阐释了“一带一路”的时代背景、基本内涵及愿景目标,图文并茂地向师生们展示了“一带一路”从理念到行动、再到目前所取得的令人瞩目的成果,充分表明共建“一带一路”不仅仅是中国的倡议,同时也是中国与沿线国家的共同愿望。其次,黄惠康博士通过解析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格局的“六大转变”,强调外交中要坚持正确的义利观,正是在习近平外交思想指引下,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战略日臻成熟。接着,黄惠康博士分享了其出使马来西亚四年的经历,以马航370事件和大马华文教育为例,讲述了其中的纷繁曲折,使我们领略到了外交的智慧与魅力。随后,他指出,“一带一路”秉承共商、共建、共享的基本理念,要将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的“五通”,融入到我国全方位外交中的政治、经济、人文、安全等四大领域,“四轮驱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最后,黄惠康博士为师生们提供了国际法方向许多重大研究参考选题,并对西法大国际法学科的发展寄予厚望。整场讲座中,黄惠康博士严谨的思维、深厚的法学功底以及幽默风趣的语言魅力给各位师生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近四个小时的讲座仍让人感到意犹未尽。

34.王瀚教授应邀出席北京“一带一路法治合作国际论坛”

201872日至3日,外交部和中国法学会联合主办的“一带一路”法治合作国际论坛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隆重举行,这是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五年以来各国围绕一带一路倡议和建设,积极推进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加强和深化一带一路机制化建设和法律合作的一次盛会,会议包括主论坛和边会,大会主题为“共建一带一路:规则与协调”,涵盖一带一路理念与国际法治、一带一路规则体系与条约法律保障、一带一路与国际争端解决和一带一路法律交流与合作四个分议题。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部长王毅出席开幕式并发表主旨演讲,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作特别致辞。塞尔维亚司法部长奈拉•库布罗维奇、牙买加司法部长德尔罗伊•卓、亚洲和平和解理事会主席、泰国前副总理素拉杰•沙田泰、联合国副秘书长刘振民、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行长金立群、土耳其外交部副次长穆拉特•亚武兹•阿泰什、英国“一带一路”金融与专业服务特使范智廉、柬埔寨司法大臣昂翁•瓦塔纳、白俄罗斯总统办公厅副主任瓦列里•米茨克维奇、新加坡律政部副常秘韩国元分别在论坛开幕式或闭幕式致辞。论坛发表了《“一带一路”法治合作国际论坛共同主席声明》,进一步明确了“一带一路”法治合作目标和原则,初步构建了“一带一路”法治合作伙伴网络,强调要加强“一带一路”建设促进国际法治、遵守和完善有关国际规则体系、积极预防和妥善解决有关争端、深化“一带一路”法治交流。

来自40多个国家和10多个国际组织的300多名官员及中外法学、法律和实务界代表出席论坛。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同志,法学会系统有关同志,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单位代表,法学法律界专家学者和实务部门同志参加论坛。

我校三秦学者特聘岗教授、国际法研究中心主任、丝绸之路区域合作与发展法律研究院院长王瀚应外交部邀请出席论坛并参加相关边会交流,分别拜会了外交部条法司司长徐宏、国际民航组织对外关系与法律局局长黄解放、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和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秘书长科里斯托弗·伯纳斯科尼等会议嘉宾,并就我校推进一带一路法律合作与法律教育交流情况和加强与外交部条法司、国际民航组织法律局和海牙国际私发会议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交换了意见。

35.国际民航组织对外关系与法律局局长黄解放博士访问我校

201874日,我校“三秦学者”特聘岗教授、航空法治协同创新中心主任、首席专家王瀚教授在雁塔校区丝绸之路区域合作与发展法律研究院会见了国际民航组织对外关系与法律局局长黄解放博士、武汉大学国际法所副所长邓朝晖女士一行,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刘亚军陪同会见。

黄解放局长参观考察了我校“郑天锡国际法与郑斌航空法图书馆”,及航空法研究所的学术研究情况。王瀚教授向黄解放局长介绍了图书的保管情况,及航空法人才培养与科研情况,并强调郑天锡国际法与郑斌航空法图书馆资料的重要价值,感谢黄解放局长对图书资料获赠的大力支持。

 随后,我校航空法治协同创新中心举行了“航空强国与航空法治建设”座谈会,与会嘉宾有西北政法大学航空法治协同创新中心主任王瀚教授,武汉大学国际法所副所长邓朝晖,西北民航管理局法规处处长朱勇民,西部机场集团副总秦占欣,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党委办公室主任方瑞丰,《中国社会科学报》西北记者站主任陆航,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苏金远教授,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刘亚军教授、副院长潘俊武教授、副院长张光教授、刘萍教授以及航空法治现代化协同创新中心成员师怡副教授、张望平副教授、周亚光博士、张超汉博士、华雨婷博士、张丝路博士、时杜娟博士生等,黄解放局长参会并作重要讲话。座谈中,与会嘉宾就航空法治的最新动态进行讨论,并梳理了新时代背景下航空法研究的重点议题。

黄解放局长对我校航空法治现代化协同创新中心取得的成就给出了高度的赞赏,表示将积极支持西北政法大学航空法学科建设,支持我校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航空法研究重镇,并就今年十月国际民航组织法律局与国家民航总局合作,由西北政法大学航空法研究所承办“2010年北京国际航空保安公约研讨会”一事与王瀚教授交换了意见。黄解放局长希望航空法治协同创新中心能够稳步发展,协同纳新,构建“空天丝路”与“地面丝路”的对接,服务于国家“一带一路”建设。

36.王瀚教授陪同国际民航组织法律局黄解放局长调研考察我省临空经济发展情况

我校国际法研究中心学术顾问、联合国国际民航组织对外关系与法律局局长黄解放博士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邀请来京出席“一带一路”国际法治合作论坛,并于74-6日专程来陕调研临空经济、机场管理、航空产业发展等方面的问题。陕西省“三秦学者”特聘教授、我校航空法治现代化协同创新中心首席专家王瀚教授,我校国际法学院副院长张光教授,国家高端智库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副所长邓朝晖博士、我校郑斌航空与空间法研究所副所长张超汉博士陪同调研。

74日,黄解放局长一行五人来陕西空港新城管理委员会就临空经济和国际航空运输竞争力等问题展开考察。空港新城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贺键会见了黄局长,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韩娜主持座谈会。韩娜介绍了空港新城基本区位情况、“保税+自贸+临空”的叠加优势、航空物流、高端人才引进政策。贺键主任结合空港新城四大片区规划和产业布局,从交通优势、高标准规划先行优势、体制机制优势和人才创新优势等方面介绍了空港新城发展情况。

76日,黄解放局长一行五人赴西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调研,西部机场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海鹏会见了黄局长,对黄局长一行来集团考察、指导表示欢迎。随后举行座谈会,机场集团副总经理秦占欣博士汇报了机场建设、航线管理、西安咸阳国际机场航空客、货运现状及目前存在的问题。座谈后,双方还就西安国际门户枢纽机场建设与陕西对外开放等问题做了探讨。

76日黄解放局长调研考察了中国航空重镇-西安阎良国家民用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管委会,参观了西飞公司,并与基地管委会纪委书记张炎就中国大飞机制造、通用航空产业发展、航空业军民融合、中国航空法治问题举行座谈。

黄解放局长来陕调研期间,还访问考察了西北政法大学航空法治现代化协同创新中心、参观了郑斌航空法、郑天锡国际法图书馆,并与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领导,航空法研究团队进行座谈,就航空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对外交流、学术平台建设等问题提出了建议。黄局长表示将极力支持我校航空法特色研究方向发展和国家航空航天法高端智库建设。

37.陕西省国际法学科“三秦学者”创新团队召开年度工作会议

2018711日,陕西省国际法学科“三秦学者”创新团队年度工作会议在国际法研究中心召开。陕西省国际法学科“三秦学者”创新团队首席专家王瀚教授首先发言。他指出,国际法学科“三秦学者”创新团队的设立是来之不易的,是建立在我校重点学科国际法学和省级重点研究基地国际法研究中心的基础之上。而当前创新团队所面临的主要任务,是如何利用好这一平台,使创新团队形成新的凝聚力,大幅提高创新团队在人才培养、科研成果、智库服务等方面取得实效性成绩。

接下来,创新团队成员刘亚军教授、张光教授、孙尚鸿教授、吕江副教授、张超汉博士和周亚光博士,分别就一年以来,在教学、科研、获奖以及智库建设方面,介绍了各自所取得的成绩。并分别就自己和创新团队下一步建设和发展谈了各自的看法和建议。

王瀚教授仔细地聆听了每一位创新团队成员就各自在建立创新团队一年以来的教学、科研工作中所取成绩,以及他们对下一步如何发展的建议。对此,他指出:创新团队成立一年以来,成绩是菲然的。一方面,我们在人才培养方面,张光老师晋升教授、张超汉博士成为陕西省人才获得者。另一方面,我们在国家社科基金、横项课题的申请方面都有了较大突破,斩获多项课题。此外,从服务国家和社会方面,我们多次向国家相关部委和企业出具咨询意见,为国家在经济建设、国际谈判以及企业的涉外争端提供有利的法律支持。这些都是值得肯定的。当然,我们也应看到,创新团队仍存在着一些亟待完善和改进的地方,在创新团队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要充分发挥重大课题联合攻关的能力,围绕国家亟须,争取在重大课题方面有所突破,进一步拓展学科优势,争取更多的纵项、横项课题,充分利用和发挥好“三秦学者”创新团队在服务国家、服务地方的智库优势,在新时代做出新的贡献。

最后,王瀚教授为下一步“三秦学者”创新团队具体开展哪些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工作安排和部署。创新团队成员也纷纷表示要立争在下一阶段取得更好的成绩,服务于国家和社会。

38.丝绸之路区域合作与发展法律研究院二项成果获陕西省第十三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2018717日,陕西省社科联第五次代表大会开幕式在陕西宾馆陕西大会堂隆重开幕。省委书记胡和平出席开幕式并作重要讲话,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梁桂宣读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十三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通报》(陕政函【201890号),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庄长兴主持开幕式。

会议表彰了陕西省第十三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我院2项成果荣获本次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其中三等奖1项、青年成果奖1项。分别是陕西省“三秦学者”创新团队成员、丝绸之路区域合作与发展法律研究院副院长吕江副教授完成的《规则的背后:对美国页岩革命的制度反思》获论文类三等奖,我院郑斌航空与空间法研究所副所长张超汉博士完成的《国际航空运输事故承运人先行付款制度研究》获论文类三等奖(青年成果)。

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是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最高奖项,每二年评选一次,旨在鼓励陕西省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积极进行科学研究,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更好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陕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39.国际法学科“三秦学者”创新团队、“一带一路”国际法重大问题研究青年学术创新团队吕江副教授作“一带一路”五周年:能源合作、制度建设与现实挑战专题讲座

2018912日,国际法学科“三秦学者”创新团队成员、“一带一路”国际法重大问题研究青年学术创新团队负责人吕江副教授在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综合楼三楼举办了《“一带一路”五周年:能源合作、制度建设与现实挑战》的讲座。

吕江老师在本次报告中主要从这五年来“一带一路”能源合作的制度建构、“一带一路”能源合作的制度创新与发展、 “一带一路”能源合作制度建构的现实挑战、“一带一路”能源合作制度建构的中国选择四个部分诠释了这次主题。在第一部分 “一带一路”能源合作制度建构的背景方面,他指出我国的“一带一路”能源合作制度的出台主要是从国内能源现实和全球能源变革的考虑提出来的。第二部分是“一带一路”能源合作的制度创新与发展,关于“一带一路”能源合作制度的理念,我国提出了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并围绕人类命运共同体进行了一系列的制度创新;关于“一带一路”的合作制度,我国从国内和国际两方面出发,为能源合作制度提供了多元化发展的国内制度支持和多样化的制度构建类型。第三部分阐释了我国自2013年到2018年这五年来在能源合作制度建构中遇到的现实挑战。在报告的最后一部分,吕江老师为未来的能源合作制度建构提出了四点建议,第一点是我国在制度建构方面应该注重向政策向法律的转变;第二点是实现能源的多元化深度合作;第三点和第四点分别强调了“一带一路”能源合作的机制化建设以及“一带一路”能源合作建构的开放性问题。

之后,同学们提出了一些有关“一带一路”方面的问题和疑惑,与吕江老师进行了积极互动。此次讲座的召开是国际法学科“三秦学者”创新团队、“一带一路”国际法重大问题研究青年学术创新团队在“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五周年之际,举办的系列讲座之一。

40.我校国际法学科召开纪念“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五周年座谈会

2018913日,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点基地---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研究中心、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和西北政法大学“丝绸之路”区域合作与发展法律研究院共同主办学术座谈会,隆重纪念“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五周年。

王瀚教授在主题发言中指出,除陆上丝绸之路经济带与海上丝绸之路外,“一带一路”倡议还实现了所涉及国家间,通过航空运输与信息网络的互联互通。“一带一路”倡议已经取得了以下四方面的历史性成就:第一,体现中国深度参与、引领全球治理的软实力;第二,提出了全球治理的新模式;第三,为全球治理提供了新抓手;第四,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了实践基础。

与会教师深入分析、探讨了“一带一路”倡议对国际法研究、国际法实践、国际法学科建设、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的深远影响。

王瀚教授在总结发言中认为,“一带一路”倡议是基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均衡,产能、资金过剩的现状,出于维护我国能源、资源安全,增强战略纵深的考量,提出的深化改革开放的重大战略,倡议的实施是不可逆的过程,倡议的前途是光明的。国际法学人要从理论上重塑法治观,将国际法治的理念纳入到依法治国的理念当中;而从实践上,不仅要针对当前贸易保护主义导致的贸易摩擦给中国经济带来的负面影响,运用国际法表达国际诉求,解决争议,更要考虑到当前全球经济的变数,提前做好预防措施。

41.马海涛副教授参加“一带一路下自贸区与自由港法律构建”论坛

2018916日,国际法学院马海涛副教授参加了由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辽宁大学法学院、一带一路与自贸区法律研究中心共同承办的“一带一路下自贸区与自由港法律构建”论坛。本次论坛的主要议题是“一带一路下自贸区与自由港法律构建”。出席论坛的有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研究会领导、中国法学会WTO法研究会自贸区法治专业委员会领导、中国一带一路自贸区研究中心领导、辽宁省商务厅领导、辽宁大学领导、国内14个自贸区与自由港所在地研究中心负责人,以及来自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郑州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武汉大学、南开大学、辽宁大学等国内各大高校的专家学者。论坛围绕“自贸区与自由港行政管理体制”、“自贸区与自由港金融服务业监管”、“自贸区与自由港税收政策措施”、“自贸区与自由港多元化争端解决机制”等相关议题进行了研讨。论坛期间,马海涛副教授作为与谈人对6位专家学者的发言进行了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