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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申报2016年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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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部门:

      陕西省教育厅2016年度科研计划项目开始申报,现就有关项目申报情况公布如下:

      一、资助的范围与条件

   ( 一) 科研计划项目的资助范围:

1.具有重要科学研究意义,瞄准科学发展前沿,围绕国家目标,具有原创性和探索性的基础性研究;

2.针对我省自然条件与资源特点,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急需解决的科学技术问题开展的应用研究,重点资助能够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价值的应用研究;

    3.具有产业化前景的高新技术研究,重点资助对我省产业技术升级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带动作用大、覆盖面广、关联度高的核心技术及其配套集成技术的开发研究;

4.围绕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规律,推进理论创新,支撑科学决策,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

    (二)  科研计划项目的申请,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的研究内容符合科研计划项目的资助范围,申请手续完备,申报材料真实、规范;

    2.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负责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研究;

    3.学术思想新颖,立论依据充分,创新点突出,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先进、可行;

    4.计划进度安排合理,一般在3年内完成;

    5.具备一定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条件;

6.经费预算合理。

(三)  专项科研计划项目的申请,面向省属高校在职教师和研究人员,重点支持45岁以下,已获博士学位的中青年教师和研究人员。

(四)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资助的项目包括:

    1.学校科研项目已支持过的具有较好研究基础的申请项目;

    2.科研计划项目完成质量突出的后续申请项目;

    3.科研基础较薄弱的高校申请的项目。   

(五) 下列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项目:

    1.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

    2.离、退休人员;

3.申请单位的兼职人员。

      二、项目类别与资助重点

      (一)项目类别。

      1.服务地方专项(产业化培育项目)—资助与我省企业合作开发、已完成实验室试验研究,经培育后可在陕西省转化实施的项目。优先重点支持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申报的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项目。

      2.专项科研项目—分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两类。以基础性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为主,主要资助青年科技人员和教师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项目(其中45岁以下人员占申报数70%以上)。此类项目的实施,重点是培养、聚集一批硕士、博士研究生,为科学研究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同时培育扶持一批创新项目,为未来省属高校科技创新驱动提供重要支撑。

      3.重点科研项目—按照重点研究基地的研究方向并结合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着力解决区域性、行业性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和难题,以及对学科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创新研究项目。坚持平台建设与科研项目相结合,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相结合的原则,在已资助完成项目进行分析总结的基础上,将项目做深、做强、做大,取得有影响的标志性成果。

      (二)资助重点。

      1.对我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有应用价值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项目;能够充分发挥我省资源和自然条件特色,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研究项目;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创新研究项目。

      2.资助的重点研究领域:自然科学研究主要围绕我省新兴产业领域和有关创新驱动发展确定的重点研究领域。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侧重选择为我省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服务的经济学、法学等应用学科研究项目。

      3.优先资助校企合作,解决企业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包括产品定型和现有产品更新换代、新产品开发、产品批量生产过程的工艺改进优化活动)的项目;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已签订实质性合作协议的项目。鼓励科研基础相对薄弱的高校与科研实力较强的高校联合申报科研项目,通过项目合作,为科研基础相对薄弱的高校培养科研骨干人才。

      三、申报原则和要求

(一)申报的要求

1、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今年专项科研项目实行“限定数量、个人申请、学校评审、备案立项”的原则。根据我校前两年立项情况和结项情况,分配给我校人文社科专项10项;自然科学专项1项。我校将按此数量评审后通过网络上报。

2、承担历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课题组前三名)未结项和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不得申请2015年度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

 3、申请项目者除按照要求填写《申请书》外,还要填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后附)。

 4、填加课题组成员时必须征得本人同意,课题未结项前课题组成员不能以主持人身份申报项目。

(二)申报程序如下:

 1、 申报人必须先填写申请书和可行性报告。   

 2、申请人按照通知要求检查申请书和可行性报告,准确无误后将《申请表》与《可行性研究报告》打印(各2份)和电子版提交校科研处。申报表中课题组成员必须签名并填写联系电话。

  3、时间安排:我校申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10月14日,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

 

                                      2015年10月4日

1、陕西省教育厅项目申请书.doc

2、陕西省教育厅基地重点项目申请书

3、陕西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附件材料编写提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