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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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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度陕西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516号)(见附件)文件精神和要求,学校现启动申报2015年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建设工作。各学院及有关部门应组织教师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质量,内涵发展”为方向,聚焦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关键环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创新解决教育教学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深化改革,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项目分类

本次教改立项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重点项目的立项需符合以下要求:

1.前瞻性:对我国及世界高等教育发展趋势有明确的认识,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具有引领作用和理论指导意义。

2.实用性:能有效解决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

3.创新性:理论研究有突破,实践探索有新招,对高素质创新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有新的推动作用。

项目主持人可根据本通知《2015年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见附件),结合工作实际,研究确定项目题目。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要求

1.申报项目应具备一定的教学改革基础、环境和相应条件,在人员、财力、政策上应有相应的保证。

2.申报项目原则上应为已列入校级立项研究计划的项目。这些项目既要符合社会和经济发展需求,又要从我省高等教育教学的实际出发,注重系统研究、整体优化、综合实践,要有一定的推广性。鼓励由学校统筹,以学科、专业大类为主线,集专业调整、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管理等改革于一体的系统研究。

3.已列入教育部和省、部级有关方面立项课题的,不再重复申报。与已批准立项的省、部级项目属同科类、同专业、同类型,且无新思想、新发展的,不予推荐申报。已立项研究较多,或已有较为成熟研究成果的,如无创新发展,原则上不再立项。

4.除公共基础课、校级精品课程外,单门专业课程的改革或课件的开发,原则上不作为省级教改项目立项。

5.本次教改项目立项建设周期为两年。

(二)项目主持人要求

1.项目研究工作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2.一个项目主持人不得同时兼多个项目的主持工作,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未完成上一轮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本次教改项目。

3.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多校联合申报的项目参与人员原则上不超过10人。

四、申报办法

1.《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见附件)一式三份,同时将电子版发至xbzfjg@126.com。每个项目申报材料用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面复印件。申报书中涉及到的论文、教材及教研、科研、获奖情况等支撑材料的复印件,提交一套。高教所将组织专家进行初评,由学校统一推荐。

2.申报时间:所有材料上报截止日201565日(星期五)。

3.提交地点:高教研究所南校区行政楼A320A321

4.联系人:王老师  宋老师  电话:88182795   88182794

高教研究所

201554

附件详见学校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