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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颁布二十周年法治论坛的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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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       先生/女士:

199510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这是我国建国后第一部航空基本法,是我国民用航空事业纳入法治轨道的重要标志。自《民用航空法》颁布至今已有二十年,在此期间,我国的民航业呈现了高速发展的态势,无论是运输周转量、产业布局、行业规模均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相对于民航领域的快速发展,《民用航空法》的规定却未能与时俱进,修订《民用航空法》已经刻不容缓。2014129日,国务院法制办在北京召开航空立法专家座谈会,召集有关高校和民航部门的航空法专家和法律实务工作者研究和探讨我国民航法修订和航空立法问题。2015326日,中国民航局召开《民用航空法》修订和《航空法》起草立法论证会议,与会专家表逐条讨论和研究了国家民航局提出的“民航法修订和航空法起草问题清单”,我国修订《民用航空法》的工作已经进入了实质性的阶段。为了能够总结《民用航空法》的优势和不足,探寻对该法最佳的修订路径,推动我国航空法学科体系和航空法人才培养,凸显科学立法的精神,西北政法大学航空法治现代化协同创新中心拟于20156月中下旬在西安召开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颁布二十周年法治论坛。鉴于您在航空理论实务界享的声望和重要影响,我们诚挚您拨冗参加此次论坛。现将有关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民用航空法》的修订与航空法治现代化协同创新

二、会议议题

(一)反思与展望:我国民用航空法实施二十年来民用航空事业法治化的经验与问题

(二)国际航空立法一体化对我国航空立法和司法实践的新挑战

(三)中国航空立法模式、立法改革进路和航空立法创新的主要规则与制度设计

(四)航空法治现代化协同创新与航空法学科体系建构与完善

(五)实施丝绸之路经济带发展战略的航空法问题

三、会议主办、承办单位

(一)会议主办单位

西北政法大学

(二)会议承办单位

西北政法大学航空法治现代化协同创新中心

陕西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研究中心

四、会议时间与地点

20156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将以会议正式通知告知

五、会议论文提交

请您围绕论坛议题撰写正式的参会论文,并于2015610日之前发到会务组箱。逾期提交的论文,无法安排编入论文集,请作者自行打印并提交会议交流。具体格式要求如下:

1. 参会论文统一用WORD文档排版,A4页面;

2. 正文字体统一用五号宋体,单倍行距;

3. 采用脚注,每页重新编号,用①、②的方式;

4. 论文组成部分依次为:中文标题、中文摘要和关键词、英文摘要和关键词、正文,作者简介请放置在脚注部分;

5. 文档名称设置为:作者(文章名);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望平(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13772529996

电子箱:hkflt2015@163.com

 

西北政法大学航空法治现代化协同创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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