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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5年度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及教育部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工作的通知

  •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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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接陕西省教育厅通知,按照《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办法》(陕教技〔2011〕5号)规定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15〕2号)要求,省教育厅决定启动2015年度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工作和教育部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并将两项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推荐申报合并进行。现转发相关通知,并将我校申报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单位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成果积极参与申报。

一、关于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的具体安排。

(一)、关于评奖学科范围、申报者资格及推荐成果条件、申报材料等相关事宜,请仔细参阅本通知附件中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推荐2015年度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和申报教育部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工作的通知》并按要求填写表格、准备材料。

(二)、报奖材料准备中请各位注意:申报成果的附件材料列附件清单附在报表后面一起装订。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信箱。

(三)、时间安排:

因本次评奖活动安排在假期进行,科研处在收到报奖材料后需要进行汇总,并召开学术委员会签署推荐意见,因此报奖材料的递交时间集中安排在2015年2月12-15日之间,请各位老师安排好自己的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二、关于教育部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的安排:

申报范围:申报教育部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的成果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参加2013年度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奖并获得二等奖以上的成果(见附件),该部分获奖成果可以事先通过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成果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因教育部申报系统于2015年3月1日才开放,请这部分获奖成果先准备好材料,系统开放后再行填表。

申报教育部奖的另一部分成果将从申报教育厅2015年度高校人文社科奖中产生,请各位在填写教育厅奖的过程中注意在相应栏目中申明参加教育部奖的申报,在教育厅奖结果出来以后,被推荐参加申报教育部奖的成果在3月1日之后通过系统申报。请注意一下时间节点:教育部奖申报成果的时间范围为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三、受理地点安排:

受理地点安排在雁塔校区行政楼三楼327室科研处办公室。

 

联系人:张廷发

电话:029-85385728,13891971809

电子信箱:kyc2502@163.com

附件一、/陕西省教育厅文件.doc

附件二、/2013年度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奖获奖名单(一二等奖).xls

西北政法大学科研处

2015年元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