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第二批“三秦学者”选聘工作的通知》(陕组通字〔2014〕41号)要求和《陕西省“三秦学者”计划实施办法》(陕办发〔2009〕2号)有关规定,现面向海内外诚聘“三秦学者”特聘教授,热忱欢迎广大海内外人才加盟。
一、招聘岗位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第二批“三秦学者”选聘工作的通知》要求,现为我校国际法学科招聘“三秦学者”特聘教授。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精神,学风严谨,爱岗敬业;
(二)学术造诣深,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主持过国家级重大科研攻关项目或重大建设工程,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大成就(省部级一等奖以上或国家二等奖以上奖励),在本学科、本行业、本领域有较大影响;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对本学科建设、本领域工作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行业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外先进水平的能力;
(四)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能够在第一线从事教学、科研、攻关等工作,具有指导、培养高水平研发团队的能力和水平;
(五)保证聘期内每年在受聘岗位工作9个月以上。
三、岗位职责
(一)正确把握本学科、行业、领域的发展方向,提出并制定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组织开展科研、技术创新和攻关,推进国内外技术交流,赶超国内先进水平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
(二)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国际科学与技术前沿,主持国家或省级重大科研项目,在本学科、行业、领域开展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力争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
(三)主持或参与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策划、咨询、研究和实施;
(四)指导本学科、行业、领域的科研梯队和人才队伍建设并取得明显成效。
四、支持方式
(一)“三秦学者”在聘期内,省上每年给予每位“三秦学者”人民币10万元、所带科研团队人民币10万元资助(视同政府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学校为“三秦学者”特聘教授岗位配备科研、技术骨干4至6名,组成以“三秦学者”特聘教授为核心的科研创新团队。科研骨干的选聘根据岗位建设、科研攻关和梯队结构的需要聘任,并充分尊重“三秦学者”特聘教授的意见。
(三)“三秦学者”特聘教授及其所带团队,在聘期内研发的技术成果或转化科技成果等,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获得有关产权收益,并按照《西北政法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四)学校按照《陕西省“三秦学者”计划实施办法》规定,为“三秦学者”每年提供不少于10万元科研配套经费,五年间为“三秦学者”岗位提供不少于50万元的岗位建设经费,并为正式调入我校的“三秦学者”按照《西北政法大学人才引进与招聘办法》的规定兑现以下相关待遇。
1.为具备陕西省二级以上教授岗位聘用条件者提供科研启动费50万元;为具备陕西省三级教授岗位聘用条件者提供科研启动费40万元;
2.为具备陕西省二级以上教授岗位聘用条件者提供安家费50万元;为具备陕西省三级教授岗位聘用条件者提供安家费40万元;
3.配备工作室,提供140平方米以上住房1套,房价按校内成本价执行;
4.配偶在西安以外地区工作,且符合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高校人员调配条件,可随调;配偶具有教学科研系列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且调入后在教学科研岗位工作,可按学校相应人才引进标准享受科研启动费待遇。
(五)“三秦学者”及其科研、技术骨干在聘期内,其工资按国家及学校规定的统一标准发放。
五、联系方式
申请者请于2014年9月15日之前将填写好的《陕西省“三秦学者”申请表》(请在人事处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及相关证明材料、本人联系方式等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信封上请标注“三秦学者”字样)至西北政法大学人事处或国际法学院。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
邮 编:710122
联系人:
人 事 处:董玮 联系电话:86-29-88182599
E-mail:xbzfdw@163.com
国际法学院:刘萍 联系电话:86-29-88182675
E-mail:13193357554@163.com
西北政法大学
201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