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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雁塔校区地下停车场剩余车位分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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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教职工对雁塔校区加强管理的意见,结合雁塔校区实际,经13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将雁塔校区地下停车场剩余车位进行分配,具体工作安排见分配方案。

联系人:党增民    联系电话:88182705

附件:雁塔校区地下停车场剩余车位分配方案

 

西北政法大学

201416

 

附件

雁塔校区地下停车场剩余车位分配方案

 

按照学校规范雁塔校区机动车辆管理的意见要求,待雁塔校区地下停车场建成后,学校公用车停放在指定地点,地面上只允许执行公务的110120119等特种车辆和学校批准召开的会议用车临时停放,其他车辆将禁止在地面上停放。为了满足广大教职工的需求,现根据《雁塔校区地下停车场选购方案》的有关规定,对剩余198个车位提出以下分配方案。

1.车位价格:90522/个(初始价88195/个,加上2013714日至1231日银行贷款利息2327元)。

2.分配批次:

1)首次未参与分配的本校在职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

2)本校双职工家庭申请第二车位人员;

3)学校分配固定住房(不含周转房)的已故人员,其家属提出车位分配需求的;

4)已选车位人员申请第二个车位的在职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

车位按以上批次及顺序分配,分完为止。

3.车位申请流程:需要车位的教职工填报《雁塔校区地下停车场集资建设申请表》(在本人所在分会领取或在学校网页下载),由所在部门统一于116日前交后勤保障处房地产管理科。

4.已选车位教职工在申请第二车位时,双职工家庭只能以首次未参与车位分配人的名义提出申请。所有申请第二车位的教职工必须在申请表备注栏中注明本次申请第二车位。

5.按批次分别排序,记分办法和在车位选择过程中在职教职工与离退休教职工的比例等按《雁塔校区地下停车场选购方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6.车位建设款交纳时间及地点:39日,8:3017:30(中午不休息),雁塔校区行政北楼三层财务处办公室。

7.已交纳建设款,未分配到车位的申请人,学校在317日将交纳的建设款转入个人工资账户或以其他形式退还。

8.车位分配时间及地点:315日,8:3012:00,雁塔校区3号教学楼37133714教室。

 

西北政法大学雁塔校区地下停车场集资建设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