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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3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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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校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国际化建设,促进我校重点学科的建设与发展,我校通过实施国家留学基金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每年选拔不少于5名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骨干教师或行政管理骨干赴国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研修。现将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本年度首批选拔工作将于31-320在我校正式展开。请有申报意向的教师提前做好邀请信、外语水平、在研科研项目等方面的准备,及时提交申请材料。

一、 项目情况

1. 出访身份:访问学者、博士后

2. 出访期限:3-12个月

3. 出访单位:

教师:由申请者自行联系出访单位。出访单位应为教育、科技发达或学科专业水平突出的国家和地区的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

行政管理干部:留学基金委统一安排,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3个月)

4. 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国家及学校重点发展的学科专业领域

5. 资助内容及经费来源:资助内容包括留学期间奖学金生活费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标准按照国家公派留学现行标准执行。项目所需经费由我校与留学基金委按11配套比例共同承担。

6. 派出资格有效期:(1年)

20133月申报者(2014930日前派出)

20139月申报者(2015131日前派出)

 

二、申请条件:

教师申报人员:

1、学校在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8320日以后出生);

2、具备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并在所在研究领域内取得一定的学术成果;

3、正在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研究或参加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研究

4、申请时需已获得国外高校或研究机构正式邀请函;

注:邀请信要求内容详实,如:拟邀请人姓名、国内推选单位、留学时间和期限、留学身份、研修内容(要求与研修计划相符)、是否符合接收方外语水平要求及资金资助情况,邀请信须由导师或机构亲笔签名。

5、外语水平需达到留学基金委规定标准;

6、申请“访问学者”类别:本科毕业需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2年工作经历,博士毕业无工作年限要求。

   申请“博士后研究”类别:申请时具博士毕业3年以内,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3320日以后出生);

7、曾享受公派资助出国人员,回国工作满五年方可申请本项目。已获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但未执行人员不得申请。

行政管理干部:

1、学校在职优秀中层管理干部,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长期从事学校行政管理工作,业绩突出,出国学习的目标明确;

3、有一定外语基础或出国前外语条件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者优先考虑。

注:行政管理干部申请者请于37日前填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简表》、个人研修计划及外语水平证明等支撑材料直接报送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三、申请程序及材料要求:

131日至33,申请人向所在学院提交以下材料一份: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简表》—附件1

2)《研修计划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2 

3) 正在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或参加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课题研究的有关立项文件复印件(限3页);

4)外方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5)外语水平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234日至36,各学院组织相关学科不少于3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对申请人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重点审查申请人研修计划,确定申报人选后在《研修计划专家评审意见表》中专家评审栏中打分、签名、填写专家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并填写《初选名单一览表》-附件3,连同申报人员材料一并报送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注:同一学院申报人员超过1名时,请学院根据申报人员综合条件和评审成绩对其进行排序,在初选名单一览表中填写排名情况.

337日至312,学校组织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评定,经校长办公会批准及校内公示后确定向留学基金委推荐申报人选。

4313日至317,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指导推荐人员登陆留学基金委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个人材料电子版本。

5318日至320,推荐人员按照《2013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材料说明的要求向国际处提交完整申报材料一份存档。

注:其中《国家留学基金委单位推荐意见表》是个人网上申请时由系统自动生成,由推荐人员所在学院填写该表第123项,字数在三百字以内,加盖学院公章后报国际处。

6321日至325日,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审核整理申请材料,准备学校推荐公函等纸质推荐材料,提交至留学基金委。

 

四、 录取及派出

本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评审与录取工作将在5月结束。留学人员的留学身份、留学国别、留学期限、国外留学单位等以录取文件为准,不得变更。留学资格有效期按录取文件执行,届时如不能派出,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不予以办理延期手续。

 

五、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人: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点:长安校区行政楼B413办公室

  话:88182510           传真:88182510

       

 

附件: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