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8日下午,中山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张亮教授在雁塔校区三号教学楼3607教室为我院师生做题为“《仲裁法》修订若干问题探讨”的讲座。讲座由张光副院长主持,张超汉教授、张丝路博士、王林叶博士与谈,国际法学院100多位研究生参加了讲座。
围绕讲座主题,张亮教授对仲裁的基础理论做出全面充分的解释,界定了仲裁的含义,说明了仲裁的“自愿性”、“非公开性”等特点,列明了仲裁的四大优越性。张亮教授指出,随着我国不断开放与发展,我国仲裁法逐步显露出与形势发展和仲裁实践不适应的问题,如仲裁范围较窄、仲裁机构性质及治理结构规定不明、司法对仲裁的支持和监督制度不够完善、现行《仲裁法》在制度设计上与国际仲裁实践衔接不够等。在此基础上,张亮教授结合新修订的《仲裁法》(征求意见稿)对可仲裁性问题、仲裁机构的法律性质、担任仲裁员的条件、仲裁地、自裁管辖权、仲裁程序的决定权、透明度、临时措施、申请撤销裁决、临时仲裁等问题逐一解释,并提出极具价值的修订意见。
讲座最后,张光教授对本次讲座做了总结,肯定了张亮教授丰富的仲裁理论和实践经验。张超汉教授,张丝路博士、王林叶博士在与谈环节发表了精彩见解。另外,学生提出的诸多与仲裁相关的法律问题,张亮教授都逐一耐心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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