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5日,全国人大第十三届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我国《外商投资法》,该法将成为我国调整外商投资活动的根本性法律。3月22日晚,国际法学院在雁塔校区国际法基地报告厅举行学术研讨会,深入学习、解读《外商投资法》。国际法学院40余名师生参加了会议。
研讨会由国际法学院院长刘亚军教授主持,陕西省“三秦学者”、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研究中心主任王瀚教授应邀出席。国际法学院副院长张光教授首先对《外商投资法》的主要内容作了介绍,并评价了这部法律几大突出亮点,特别是其中对“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外资管理模式的明确规定,体现了我国先进的外资管理理念。刘亚军教授、梁蓉博士、华雨婷博士、宋瑞琛博士、张丝路博士、王兆平博士、刘学文副教授分别就《外商投资法》中的国民待遇原则、PPP对外资的适用、负面清单、外资企业的法律适用、陕西吸引外资的地方立法、《外商投资法》法条体系等若干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与讨论。在场的国际法专业博士、硕士研究生踊跃发言,并得到了在场老师的充分回应与解答。
最后,王瀚教授作了总结发言。他指出,《外商投资法》的通过,标志着我国对外资的管理模式从以管制为主转变为以服务为主,这将激发外资新一轮投资中国的热潮。《外商投资法》的内容有四大创新:一是“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引入,这是我国外资管理制度的重大创新。二是建立了外商企业信息报告制度。三是明确提出对于外资的安全审查制度。四是真正实现了内外资的公平待遇。王瀚教授还提议学院成立专家团队,到政府机关宣讲《外商投资法》,服务社会。刘亚军院长对此积极响应,并现场部署、安排了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