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江同志系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师。现任西北政法大学丝绸之路区域合作与发展法律研究院副院长,教授。陕西省国际法学科“三秦学者”骨干成员,西北政法大学长安青年学者,“一带一路”国际法重大问题研究青年学术创新团队负责人。他从教二十余年来,始终保持一名共产党员的优秀本色,坚守在高校本科教育的第一线,为国家培养了大批优秀涉外法律人才。在服务国家涉外法治建设,特别是“一带一路”法治保障方面,著述颇丰,其专著文章亦多次获得过教育部优秀成果奖等国家级、省部级奖励。
热爱涉外法学教育事业 开启课程思政创新
已是晚上11点半,在推开家门的那一瞬间,他看了一下手表,家人都已安睡,他蹑手蹑脚地打开了书桌上的台灯,开始准备第二天上午的课程。这就是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的吕江教授的日常生活。春季学期《能源法》选修课是安排在晚上开设的,而21点20分下课时并不代表着今天课已结束,因为同学们又都围了上来,大家你一言我一语,探讨着今天课程中“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中的法律问题。可想而知,在悉数解答完疑惑,目送同学们带着满意离开教室时,才是这堂课的真正结束。
作为一名高校教师,吕江教授长年扎根于三尺讲台,培养了一批批投身于我国西部涉外服务的法律人才。从国际法学课程,到世界贸易组织法,再到“一带一路”能源合作法律问题课程,在“如何上好一门课”的问题上,特别是如何将专业课程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相结合,如何将当前国家战略前沿与“一带一路”建设有机地融入到课程中,都倾注了他大量的心血。功夫不负有心人,除了课程备受同学和老师们赞许之外,其指导的本科生或继续攻读研究生,或出国深造,或初出茅庐成为涉外律师。而毕业后的研究生也大多受其影响,自愿留在了陕西、内蒙和新疆等西部地区,积极投身于我国西部涉外法治建设中。
2017年,在多方面调研论证基础上,结合西部多为能源资源富集省份、国家能源安全保障的迫切需要、能源环境治理的紧迫性以及“一带一路”建设中能源合作的诉求,经学校批准,他为本科生开设了《能源法》课程。这门课的特点在于,它与当前国家能源安全保障、碳峰值与碳中和目标纳入生态文明整体布局,和“一带一路”能源合作这三个核心任务紧密相连,而又通过课程设计,有机地将习总书记的经济思想、生态文明思想、外交思想和法治思想进行了创新结合,突出了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路径目标,使课程思政理念在《能源法》课中得到极好的贯彻和优化。
钻研涉外法治研究 服务“一带一路”法治建设
吕江教授不仅是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的一名授课教师,同时亦是丝绸之路区域合作与发展法律研究院的一名科研工作者。作为学校“长安青年学者”特聘教授,一直以来,他紧跟国家战略发展需要,以积极承担国家攻关课题为其不懈努力的方向。其撰写的专著《英国新能源法律与政策研究》不仅填补了国内在此方面研究的空白,而且亦受到多方专家好评,2014年获得省哲学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而作为其国家社科基金的结项成果,专著《能源革命与制度建构》一书更是于2020年获教育部第八届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等表彰奖励。
2013年,“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他将主要科研精力投入到这一领域。他有关“一带一路”能源金融、丝绸之路经济带能源合作、新冠肺炎疫情下的能源安全治理等新成果不断见诸于高端学术期刊上。这些成果也有力地推动其2020年再次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此外,他积极践行习总书记的生态文明思想,长期密切跟踪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前沿。其发表的《<巴黎协定>:新的气候制度安排、不确定性及中国选择》成为国内有关气候变化《巴黎协定》方面被引量前三的文章。
甘做铺路人
发挥集体优势,让大家都成长
一个人的成长离不开大家的帮持,发挥集体的力量,共同成长,是吕江教授所在集体的基本信条。作为陕西省国际法学科唯一的“三秦学者”团队,吕江教授是其中的一员,在自己成长的过程,他也不断为这个团队贡献着力量。作为副主编,2017年他统筹出版了《“一带一路”实践创新与人类命运共同体建构的法律与实践》一书。此外,还负责学院“一带一路”书系和全球治理与国际法书系的出版工作。
作为学校“一带一路”国际法重大问题青年学术创新团队的负责人,他和团队成员集体攻关,形成了一批有份量的著述。所在团队6人里,涌现出1人入选陕西省青年,4人晋升高级职称,2人成为“长安青年学者”,2人于2020年分别获得教育部第八届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和青年成果奖。3名团队成员参与了与“一带一路”相关的非政府国际组织章程的起草工作,为该组织的建立做出重要贡献。
一路走来,有着二十多年党龄的他,正是怀着对党的事业的忠诚,阔步前行;正是对马克思主义信念的执着,让他披肝沥胆,不畏险阻;正是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自信,让他积极投身于涉外法学教育事业的改革;正是对中华民族崛起的不懈追求,让他心怀祖国,力攀科研高峰。